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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新校区窗帘(院办)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人:马有新 资讯来源:总务处 发布时间:2020-06-01 09:01:01 点击数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就新校区窗帘(院办)以竞争性磋商(线上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CTZB-202005044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新校区窗帘(院办)

1

175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的新校区窗帘(院办),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部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3、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9日14时30分(以采购公告时间为准)。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后在线上传递交。

八、竞争性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06月09日14时30分(以采购公告时间为准)。

九、评审地点: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3号教学楼4楼410会议室(府东路校区)。

十、在线电子交易活动须知: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6、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十一、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2、供应商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采购公告附件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温州大道展宏大厦B幢702室,书面质疑受理人:肖慧,质疑联系电话:13606874516。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6、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ccgp-zhejiang.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磋商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磋商将被作为无效磋商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6、本项目相关公告(包括采购公告、成交公告及更正公告等)均以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发布的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577-88325685;

地点:温州市府东路717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勃;

联系电话:13566258484、0577-86071200;

传真:0577-86071211;

地点:温州市温州大道展宏大厦B幢702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倪文良;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http://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671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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