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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级新生床上用品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资讯来源:总务处 发布时间:2015-09-10 16:00:49 点击数量:

各二级学院、系(部)、部门:

为了认真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学生床上用品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计〔2015〕34号)要求,根据《质检总局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学生床上用品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制度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14〕475号)、《质检总局 教育部 公安部 环境保护部 卫生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黑心棉”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12〕6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制订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床上用品的质量安全关系到学生健康和校园稳定。维护好新生报到期间校园的正常秩序,保证学生的利益和权益不受侵害,加强新生入学期间的宣传教育,各相关部门利用校园网络、广播站、宣传报栏等多种途径,对在校师生加大有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黑心棉”鉴别方法及危害等方面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醒学生和家长谨慎选购床上用品,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形成共同抵制“黑心棉”进入校园的良好氛围。

二、领导小组

组长:倪建发

成员:郑明华、章纪顺、林海春、各院系党总支书记

三、职责分工

(一)保卫处

负责校园内设摊销售床上用品的摊点进行许可核准督查、管理,对校园周边摊贩向学生兜售“黑心棉”的,要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举报,严禁“黑心棉”等伪劣产品流入校园。

(二)总务处

负责做好床上用品中标单位按时设点销售工作,宣传“黑心棉”鉴别方法及危害等方面知识,配合保卫处开展督查、管理。向省教育厅计财处上报《高校学生床上用品采购管理情况一览表》。

(三)学生处

在公寓设立“自带自购床上用品的信息进行登记站”,发现涉嫌有质量问题的要劝导学生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合格产品。加强防范“黑心棉”进校园的宣传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在校生通过各种方式向新生兜售床上用品。

(四)各院系

加强对在校师生有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黑心棉”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认真做好新生入学购置床上用品引导工作,提醒新生和家长谨慎选购床上用品,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形成共同抵制“黑心棉”进校园的良好氛围。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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