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修改、澄清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条 ☑1.最高投标限价为1248.1298万元。 ☑4.其他:招标控制价为 1418.3293万元。 ”,现修改为“第3.2.4条 ☑1.最高投标限价为1248.2197万元。 ☑4.其他:招标控制价为1418.4315万元。”。
2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软件系统中的“总承包服务费的项目价值均修改为13881694元”,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自主报价,总承包服务费今后按合同金额的2%进行结算。
3 、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以本纪要发布的为准,详见附件。
4、招标文件时间安排表“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时间:2025年12月29日17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9时30分”,现修改为“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2026年1月6日17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1月22日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