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张瑜等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公示
发布人:余正锋
资讯来源:总务处
发布时间:2019-12-24 10: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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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机关第三党支部研究,拟确定张瑜、胡必芳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公示如下。在公示期限内,欢迎广大党内、外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反映等方式予以监督,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4日——12月30日
联系电话:88337928
电子邮件:zwc @mail.zjitc.net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部门 |
申请入党时间 |
1 |
张 瑜 |
女 |
总务处 |
20190610 |
2 |
胡必芳 |
女 |
总务处 |
20190612 |
机关第三党支部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