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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元旦及寒假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总务处 资讯来源:总务处 发布时间:2021-12-30 14:55:06 点击数量:

 各二级学院、部门、二级单位: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根据上级文件指示要求,为坚决阻断疫情输入学校,现将元旦和寒假师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师生离校

(一)元旦假期,尽量减少跨市流动,原则上师生“非必要不出市”,确实有特殊需要出市、出省的,需经学校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从严审批师生跨市、跨省出行,严格限制师生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

二)寒假学生离校要按照“错时、错峰”原则,分批有序组织学生放假离校。对于师生离校的时间、行程等信息要建立“一人一档”,确保离校师生底数清、返乡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为切实保护师生健康,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家中有居家健康观察人员的师生,寒假应暂缓返程。

二、校园管理

(一)强化校园管理。学校要实行相对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进校。人员出入校门须严格实行“入校审批”制度,凭“温州防疫码、行程卡+测温合格”方可进入校园。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校外人员限制进校。“温州防疫码”绿码,但14 天内有省外旅居史或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人员,如进校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强化每日健康报告。师生员工每天按规定完成健康状况监测和信息报告。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及时就诊并主动向学校报告。做好返校前14天的钉钉健康打卡。留校的师生,需安排每日考勤管理和早、晚健康监测。

(三)强化居住地流动管理。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向学校报备审批后,并持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居住地师生回家后原则上不离开居住地所在城市,原则上学生不跨市参加实习、实践活动。师生确需离开居住地所在城市的,要向学校履行请假报备手续,各部门、二级学院、二级单位务必从严审批师生出行。不得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者、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及时规范就医,在未排除感染新冠肺炎风险前不出行。

(四)强化活动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聚集性会议等活动。

(五)强化保障服务。科学合理安排假期留校师生的管理服务,做好食堂、宿舍等重点区域的服务保障。

三、师生返校

(一)元旦假期结束后,全校师生进行核验一次行程卡,对于未经审批外出或弄虚作假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二)下学期开学前一周,学校利用“行程卡”和师生健康日报数据做好师生行动轨迹和健康状况筛查,对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逐一发放返校通知,按照“分期分批、错峰错时”的原则返校报到。

返校时,师生需核验“温州防疫码、行程卡和近14 天健康监测记录”,经测温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园。所在地为中高风险地区或参照中高风险地区(以返校前市防控办发布中高风险地区返温人员管控措施为准)的师生应暂缓返校;中高风险所在城市的其他师生按照学校审批情况,严格落实相应的管控要求;返校前14天内有温州市外旅居史的师生,返校时需提供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后勤、保安、食堂等后勤工作人员在其返校返岗前需提供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对于未按时报到的师生员工,各部门、二级学院、二级单位要严格追踪查因。因病请假师生病愈返校前,要提供医院诊疗证明、核酸检测等相关材料,经审核后方可返校报到。

四、疫苗接种

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仍未接种加强针疫苗的师生,要及时到所在地卫生部门接受加强免疫接种,实现校内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重点人员“应接必接”,全面筑牢免疫屏障。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关于做好高校2022 年元旦及寒假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函》(温教防控办〔2021〕12号)、《浙江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和寒假师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教防控办〔2021〕21号)、《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从严从紧做好近期疫情防控的紧急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1〕95号)。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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