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经机关第三党支部考察、机关党总支预审,拟将张瑜等同志转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情况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籍贯 |
文化程度 |
工种职务 |
参加工作时间 |
申请入党时间 |
确定积极分子时间 |
入党时间 |
张瑜 |
女 |
199411 |
浙江温州 |
研究生 |
物资采购 |
201906 |
20190610 |
20191224 |
20211217 |
胡必芳 |
女 |
199208 |
浙江永嘉 |
本科 |
食堂商贸管理 |
201304 |
20190610 |
20191224 |
20211217 |
二、公示内容
张瑜、胡必芳同志拟中共预备党员转正,现对其在政治立场、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工作表现、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征求群众意见。
三、公示时间
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
四、反映情况的要求和方式
1、反映情况的方式。在公示期内,个人或集体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党支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反映情况的要求。反映情况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集体名义反映情况的,应以书面形式并署名。个人反映情况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五、意见受理单位及电话
党支部联系电话:0577—88325685
电子邮箱:372586993@qq.com
中共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机关第三支部委员会
2022年12月15日